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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开心网”上法庭争名分
发布日期:2010-03-30 阅读次数:3393 字体大小:

    谁是山寨谁是正牌,两家“开心网”上了法庭。日前,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开心人”)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北京千橡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千橡”)告上二中院,并提出高达1000万赔偿请求。法院已受理此诉。

    “开心人”诉称,公司2008年3月创办了“开心网”(www.kaixin001.com),并拥有“开心”注册商标专用权。同年10月,公司从媒体看到“山寨版开心网”报道。经调查发现,“千橡”于同年10月14日开通了同一名称的“开心网”(www.kaixin.com),且网站名称,服务功能、对象、内容与自己网站完全相同,使网民难辨真假,导致自己的注册用户上升趋势明显减缓,大量潜在用户流失。“开心人”认为,“千橡”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致使自己合法利益遭受巨大损失。故请求判令“千橡”停止使用“开心网”网站名称,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诉讼费用。

    “千橡”提交的答辩状称,公司现已不是“开心网”(www.kaixin.com)的经营者,“开心人”所诉主体有误,请求驳回其诉讼请求。

    近日,案件将开庭审理。(新京报 记者:朱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