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亳州市工商局全面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结合本地实际,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实施商标战略,提升全市商标品牌竞争力
该局以现代中药加工业、白酒酿造业、机械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为重点,加大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工作力度,积极做好帮扶指导,加强优势产业商标品牌建设,加快形成商标品牌集群,要求各县、区建立商标品牌基地不少于1个。抓实“一所多标”,引导市场主体注册商标,进一步加强实施商标战略基础。深入挖掘地理标志资源,积极发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以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为重点,积极指导帮扶全市外向型企业海外注册和国际注册,指导、帮助企业积极应对海外商标纠纷。
二、积极助企融资,做好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
加大与金融机构协调力度,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作为考核金融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对企业的引导和信息服务,努力探索商标质权融资新渠道,引导商标专用权质押工作向县(市区)延伸,每个县、区局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不少于1件,贷款总额力争达到1000万元,市局定期通报各县、区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进展情况。
三、强化商标宣传,组织“商标品牌江淮行”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商标宣传力度。大力支持省商标协会继续办好《安徽商标》内刊,创新宣传方式,组织“商标品牌江淮行”大型宣传活动。会同当地商务局、国资局等部门组织一次出口企业、国有企业等大型企业商标战略实施培训和研讨活动。
四、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双打行动取得实效
该局对双打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突出涉外案件和大要案查处,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商品采取统一行动。加强对商标代理组织和代理人的行政监督管理,开展规范商标代理组织调研活动,建立商标代理组织和代理人信用记录、信用等级评价、失信惩戒等监管制度,切实遏制恶意商标抢注行为,防止商标代理机构成为恶意注册商标的通道,适时开展全市诚信商标代理组织评选活动。
信息来源:亳州市工商局
一、实施商标战略,提升全市商标品牌竞争力
该局以现代中药加工业、白酒酿造业、机械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为重点,加大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工作力度,积极做好帮扶指导,加强优势产业商标品牌建设,加快形成商标品牌集群,要求各县、区建立商标品牌基地不少于1个。抓实“一所多标”,引导市场主体注册商标,进一步加强实施商标战略基础。深入挖掘地理标志资源,积极发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以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为重点,积极指导帮扶全市外向型企业海外注册和国际注册,指导、帮助企业积极应对海外商标纠纷。
二、积极助企融资,做好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
加大与金融机构协调力度,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作为考核金融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对企业的引导和信息服务,努力探索商标质权融资新渠道,引导商标专用权质押工作向县(市区)延伸,每个县、区局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不少于1件,贷款总额力争达到1000万元,市局定期通报各县、区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进展情况。
三、强化商标宣传,组织“商标品牌江淮行”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商标宣传力度。大力支持省商标协会继续办好《安徽商标》内刊,创新宣传方式,组织“商标品牌江淮行”大型宣传活动。会同当地商务局、国资局等部门组织一次出口企业、国有企业等大型企业商标战略实施培训和研讨活动。
四、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双打行动取得实效
该局对双打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突出涉外案件和大要案查处,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商品采取统一行动。加强对商标代理组织和代理人的行政监督管理,开展规范商标代理组织调研活动,建立商标代理组织和代理人信用记录、信用等级评价、失信惩戒等监管制度,切实遏制恶意商标抢注行为,防止商标代理机构成为恶意注册商标的通道,适时开展全市诚信商标代理组织评选活动。
信息来源:亳州市工商局